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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真实的居间人培训留痕记录和培训材料 被天津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2022-2-18   点击量:

关于对招金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在2021年我局现场检查过程中,未提供真实的居间人培训留痕记录和真实的居间人培训材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发生。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天津证监局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