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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诚信至上——广东证监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
2012-5-2   点击量: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把加强诚信建设作为事关辖区资本市场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宣传教育、制度约束、惩戒警示多管齐下,大力推进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努力将广东资本市场建设打造成“诚信之市”、“合规之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完善诚信机制

一是加强诚信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广东上市公司董事诚信建设的意见》及一系列监管办法、工作规程、业务指引,对市场主体提出了明确的诚信监管要求;先后制定《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方案》、《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诚信档案的内容、范围、管理机构,以及诚信信息的记入、更新、使用和检查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完善分类监管与诚信记录挂钩的机制。修订《辖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办法》,规定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作为对上市公司分类评价的重要依据。修订《辖区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证券营业部违规或不规范行为将及时采取谈话提醒、责令整改等措施,对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证券经营机构予以扣分或降低分类评级,并把证券营业部年度考核分类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对其年度规范运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记入营业部负责人的诚信档案。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诚信自律规则。指导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优势,分别制订了《广东上市公司诚信规范自律公约》、《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自律规则》;组织辖区300多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签署了《关于遵守诚信诺言执行自律规则的公约》,并举行诚信宣誓。四是探索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与广东省国资委、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广东省信访局和部分地方政府签订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了监管协作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和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建立了征信信息共享机制。

(二)从严问责,强化失信惩戒

要维护资本市场的诚信秩序,就必须通过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使违法失信受到应有的惩罚。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由“日常监管、稽查提前介入、非正式调查、立案调查”等多种监管措施组成的“步步升级、层层递进”的违法失信行为处罚机制,发挥了较好的威慑和警示作用2008年以来,我局督促辖区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对违规高管人员进行内部问责50多人次,采取约见谈话、责令公开说明、责令限期整改、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60多家次,对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或非正式调查50多起,作出行政处罚1起,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对我局办理案件涉及的10名个人、4家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收到了明显的监管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把关,管好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是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2005年,我局就研究开发了辖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为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等工作中评价监管对象诚信情况提供了重要依据。200812月证监会诚信档案建设会议召开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历年来涉及辖区监管对象的失信信息和相关监管记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按统一格式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系统。2009年以来,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局相关制度的规定,均及时将辖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系统中。为确保诚信档案质量,我局还建立了失信信息督办公示制度,改进失信信息录入审批程序,确保所有应录入、应更新的诚信信息“零遗漏、零差错”。

20116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印发<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建设方案>的通知》后,我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分管局领导专门组织相关处室研究部署诚信档案数据库升级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了“加强协调、完善制度、专人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完成数据库升级准备工作。20119月,我局提前完成历史诚信信息补充数据和行政许可信息的录入工作。据统计,截至20124月,我局已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共计许可审批信息282条、违法违规信息361条。

(四)拓宽渠道,用好诚信档案

我局高度重视诚信档案的使用工作,严格按照《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有效利用诚信档案,充分发挥诚信档案记录监管工作、服务监管工作、促进监管工作的功能。如,我局明确要求实施行政许可必查诚信档案,并在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底稿上专门设置了“是否查询诚信档案”一栏;业务监管处室在出具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重大申请事项监管意见时,必须会同法制工作处查询上市公司诚信记录,并将诚信记录作为出具监管意见的重要依据。截至20124月,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共查询诚信档案3800余次。我局还坚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及“屡次违规、处罚从严”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诚信档案记录污点的功能。截至目前,共计有5宗因行政相对人存在失信记录而被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加重处罚和采取监管措施的实例。

(五)加强教育,培育诚信文化

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文化、一种意识、一种观念,因此,加强诚信建设始终离不开诚信宣传教育。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注重培育辖区资本市场诚信文化,努力提高辖区市场主体规范意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也非常注重培育辖区资本市场诚信文化,努力提高辖区市场主体规范意识。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我局通过例行谈话、举办讲座、组织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把诚信建设作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高管人员和证券从业人员培训的“必修课”。二是广泛宣传引导。根据不同时期证券监管的重点热点,适时向地方相关部门、辖区监管对象及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帮助他们加深对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避免“无知犯错”;积极开展辖区“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深入了解诚信、认同诚信、践行诚信。三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我局通过定期编发《上市公司监管动态》、《机构监管动态》、《证券期货法制工作通讯》等内刊,选取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及其高管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在辖区予以通报,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和教训,并要求监管对象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真正起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整个市场的作用。四是公开上市公司诚信履约信息。20119月,我局创造性地在局互联网站和广东资本市场网开设上市公司诚信信息专栏,对广东辖区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高管人员、重组方等主体历年来公开作出的承诺履行情况等诚信信息进行了集中公示。五是开展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宣传月活动。在局互联网站和办公内网上推出了“带头讲诚信,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作业;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等宣传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规制度考试;向辖区各监管对象下发以诚信为主题的诚信法制宣传活动通知,组织700多家单位集中举办诚信法制讲座、诚信知识竞赛等活动;选取广州、佛山等5个地市的11家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开展诚信法制宣传“上媒体”活动;组织辖区5家证券公司、3家基金管理公司、12家期货公司参加广东省金融业诚信建设共同宣言签署仪式,签署了《广东省金融诚信建设共同宣言》,进一步提高诚信合规经营自律意识。

二、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广东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根据证监会的统一规划,我局建立了覆盖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全部监管对象以及稽查执法、行政许可的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二是诚信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显著提高,违规行为大幅减少。如,通过持续严格问责和严厉查处内幕交易,前几年禁而不止的股票短线交易从平均每年发生10余宗降至目前“零发生”。三是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通过立案稽查、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督促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于20114月全面履行公司股改业绩承诺,会同其他股东向公司支付了现金5.27亿元,弥补了之前承诺的业绩缺口。四是一批“害群之马”被“拒之门外”。自2008年以来,辖区有12人被实施市场禁入。五是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被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后,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失信问责等内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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