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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案例报道】生前死后设公司 高龄老翁荐股忙(中国证券报2012-9-21)
 
2012/9/21 11:27:54

叶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曾是在民间颇有知名度的“股票投资咨询机构”,“叶滔投资预测”网站也曾受到不少小股民的追捧,殊不知却是“无证经营”的非法咨询机构。叶滔去世后,其七十几岁的父亲叶沛林继续使用“叶滔”名称注册新公司,而且指使员工假扮“叶滔”提供非法投资咨询服务。

案情回放

广东东莞人叶沛林(别名李林,男,19301116日出生)伙同其儿子叶滔(已于2006年死亡)在199712月成立广东叶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叶滔公司”),后又于200712月,成立广州市叶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叶滔公司”),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纠合梁丽红、李为进、李伟宇、王福录、罗勇、龚权等人利用开设的“叶滔投资预测”网站(http://www.yetao.net),。以两公司的名义发布股评投资指引资料吸引股民,发展手机短信、QQ、传真、高级、港股等不同级别的会员并收取会费,非法从事有偿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在广东叶滔公司和广州叶滔公司,叶沛林任法人代表,叶青任财务部主管,梁丽红任办公室主任,李为进任市场信息咨询部主管,李伟宇、王福录、罗勇任证券分析师,龚权任电脑技术部主管。

20028月至20083月间,叶滔公司接收短信会员959名,高级会员366名,QQ会员528名,港股会员2名,非法经营数额共计约450万元人民币。即使在叶滔已经去世之后,为了保住招牌,叶滔公司还在让员工假扮叶滔在电话里接受股民的电话咨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定上述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决叶沛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叶青、梁丽红、李为进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伟宇、王福录、罗勇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龚权有期徒刑1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作案手法

非法投资咨询活动的惯用手法主要包括:1、建立网站、博客以及QQMSNUC等聊天工具招收会员,推荐股票。2、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免费荐股”广告。3、假冒或仿冒合法证券经营服务机构。3、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或以私募基金、内幕消息为幌子,以代客理财、收益分成等名义,引诱客户。4、以“会员升级”、“补款退赔”、“维权收费”等名义进行多次行骗。

监管点评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是指未经中国证监会业务许可的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活动。投资者应不断增强识别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能力,防范风险,避免损失:1、注意通过证监会及协会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咨询机构的营业执照与咨询人员的从业资格。2、谨慎对待荐股网站、电话、短信、微博、QQ等平台信息,防止上当受骗。3、仔细辨别合同合法性,对不签订正式投资咨询合同的情况要提高警惕。4、不要向私人账户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费,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提供法人名义开立的账户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