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