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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否介绍或协助境内客户到境外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开户
2021-6-23   点击量:

问: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否介绍或协助境内客户到境外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开户?

答:未经证监会批准,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能介绍或协助境内客户到境外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开户。

 

附相关法条:

《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证监〔1996〕5号)

第二条 境内、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应当依据本规定,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前款所称外资股包括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第十九条 境内、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从事外资股业务半年至一年、吊销资格证书的处罚……

  (二)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在资格证书失效后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外资股业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

第十五条 按照本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应当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依法登记备案。

期货公司经批准或者备案可以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五十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并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业务的规定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一百零九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