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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考虑启动IPO存量发行
 
2010-3-10 9:19:1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简称: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正考虑存量发行,即允许企业原始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时出售其所持股份,以减弱企业上市时筹资规模往往超出需求的倾向。

根据当前规定,寻求上市的公司在IPO中只能发行新股,而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后的禁售期内均不得出售。

朱从玖称,中国证监会计划修改上述规定,作为其股票发行监管改革的部分内容。

朱从玖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第三次会议间隙参加新闻发布会时表示,目前中国企业IPO存在资金超募的倾向,因为有限的股票供应将推高IPO价格。他说,如果原始股股东可以在IPO中出售其所持股份,资金超募问题就有望得到缓解。

他并未说明中国证监会调整相关规定的可能时间。

朱从玖还表示,证券监管机构将修订IPO审核及定价机制,但并未就此详述。

他表示,随着中国A股市场流通性提高,并购活动会更加活跃。

他说,在全流通的市场中,国有企业有机会通过在二级市场购买其他公司大量股份来改善其业务结构。

他说,在6个月前的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后,IPO发行价现在由市场来决定。

朱从玖说,作为监管方,证监会不再对新股发行价格进行窗口指导。现在发行价由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来决定。

证监会:扩容并不打压股指

对于一些观点所称扩容可能影响大盘走势的看法,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澄清说,一些人士通过对历史上6次暂停并重启IPO的观察发现,“基本结论是暂停后市场并未因此止住下跌;重启后扩容也没能抑制住上涨的步伐。”一般而言,市场走势好,会有更多新股发行;市场走势弱,则有较少新股发行,因为投资者不愿买股票,发行人也难以理想价格发出股票。

朱从玖: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对象责任机制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就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等与发行有关的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关于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朱从玖说,“要在询价环节、定价环节进一步强化询价对象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定价的合理性”。

他说,去年推出的新一轮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效果,证监会没有对新股定价进行行政指导,定价进一步市场化;买方约束落实成效显现;中小投资者参与意愿得到重视。下一步,将就社会各界讨论较为广泛的存量发行、扩大券商配售权、缩短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乃至发行中止等建议进行评估,其中“有些调整制度后可以做”,有些“需要创造条件”。对于审核制度由核准制改革为注册制等制度问题,“目前恐怕还是需要做广泛讨论”,在厘清制度内涵、形成充分共识的基础上,才可能设计出相关方案。